PAC廠家關注:河南出臺《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14/12/30 14:35:18 瀏覽次數: 來源:www.yuhaotech.cn
環境保護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話題,我國對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規范中對于生產型企業要求很嚴格,但是污染環境的行為并沒有被徹底杜絕。
PAC廠家華泉了解到,最近河南省出臺河南省出臺了《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主要就是為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據PAC廠家華泉了解到,為依法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履行環境保護法律義務,日前,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臺《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了九種行為將被列入“黑名單”。
據
PAC廠家了解,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是指按照“依法依規、嚴管嚴懲,公開曝光、接受監督,嚴格整改、動態管理”的原則,對嚴重違反、多次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依法采取特殊監管措施,公開違法查處信息,運用聯合懲戒機制,促使其糾正環境違法行為,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提高環境守法意識的監督管理制度。
該實行管理辦法規定,當省環境保護廳發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相關責任單位實施“黑名單”管理:一年內有兩次以上較重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拒不執行環境保護部門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違反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排放污染物、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被環境保護部門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篡改、偽造監控、監測數據的;拒絕、阻撓環境保護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或者拒不配合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因環境管理不到位、違法排污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群體性事件的;環境違法行為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的;其他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
PAC廠家期望該管理辦法的試行能夠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從而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
關注更多關于水處理行業相關信息請關注華泉官網:
www.yuhaotech.cn